老人带孙并非法定义务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1-15 11:48 大字

■ 本报记者陆杨

“我的公婆非常偏心,只愿意帮他大儿子家带孩子,却不愿意帮我家带孩子,这样做公平吗? ”近日,在本报读者QQ群(群号:81703254)中,临泉县读者徐女士向记者吐槽道。

徐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丈夫在家中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 “哥哥先结婚,之后生了一个儿子,一直是公婆在老家带着。 ”徐女士说,她是2015年结婚,2016年生下一个女儿,但让公婆帮忙带孩子时遭到了拒绝。

“公婆说,两个孩子一起带不方便,但我觉得他们是重男轻女。 ”徐女士认为,公婆思想封建,愿意带孙子而不是带孙女。她甚至表示,“如果公婆现在不帮我带孩子,以后我们也不会赡养他们。 ”

那么,老人帮助子女带孩子是否是其法定义务呢?合肥律师沈智伟告诉记者,在很多中国人的养育观念里,老人带孙是一种约定俗成,但爷爷奶奶带孙子只属于亲情互助,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爷爷奶奶有带孙子的义务。

沈律师指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特殊情形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抚养的义务。

“老人愿意给子女看孩子自然是一件好事,减轻了年轻人的压力。如果老人不给子女看孩子,子女也应该体谅,尊重他们的想法和选择。 ”沈律师认为,儿媳应当多多理解公婆的难处,而不是一味钻牛角尖。

针对徐女士以不赡养公婆相要挟的做法,沈律师提醒,这可能涉嫌违法。“老人带孙不是义务,但子女赡养老人则是法定义务。 ”沈律师表示,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赡养人的配偶,儿媳虽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但仍负有协助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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