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批家事调解员“走马上任”

安徽法制报 2019-01-04 10:54 大字

本报讯 “家和万事兴、家兴国太平”,家庭的和谐对于 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身 边的家事纠纷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变化?处理这类特殊 纠纷除了法律还有哪些小切口、好点子?1 月 2 日,合肥市 首批家事调解员正式上岗,一批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 调解的家事调解员将成为法院的“助手”和“参谋”,直接参 与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据了解,2018 年9 月以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面向 全市公开选聘家事调解员,对照个人道德素养、文化学历、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等,经过前期严格审核,最终确定 60 名社会人士成为首批家事调解员。他们来自全市各个行 业,既有媒体记者、企业职工、退休教师也有各级党政机关、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除了热心解决家事纠纷外,他们均具 备一定的社会、人文、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背景和较强沟 通协调能力。

哪些案件交由家事调解员调解?如何充分激发他们的 积极性?调解与诉讼怎样高效衔接?据了解,该院先后制 定了《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试行)》、绘制《家事调解流程 图》,由庐阳区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区直有关单位成立家事 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从调解范围、工作流程、卷宗 要求、考评方法、监督方式等不断推动家事案件调解、诉调 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家事调解员将在具体工作中担 当起“三个角色”:一是调解员,积极接受委派、委托调解和 诉讼中受邀到庭参与案件调解,协助家事案件法官有效化 解家事矛盾纠纷;二是宣传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寓教于 案,带头影响身边人,涵养好家风、弘扬优秀家风;三是观察 员,在调解中敏锐观察家事纠纷案件的新动向,积极为依法 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建言献策。 (郑青 王鹏 记者 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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