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饮料为啥会遭投诉?监管部门提醒:部分饮料酒水属于保健品范畴
[摘要]监管部门提醒:部分饮料酒水属于保健品范畴
■ 本报记者陆杨
罗老板在合肥市瑶海区长淮街道开了一家小超市,主要经营日常百货。 11月底的一天,他和往常一样,通过美团外卖APP对外销售了几瓶饮料。但没过几天,罗老板却因此接到了辖区市场监管所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有人投诉我没有卖饮料的资质。 ”12月14日,罗老板告诉记者,那笔通过外卖销售出去的饮料中包含一瓶红牛,投诉者认为,红牛属于保健品,而他家的超市营业执照上,没有经营保健品的资质。
对此,罗老板表示,自己之前根本没有注意到红牛属于保健品。“我一直以为就是普通饮料。 ”罗老板告诉记者,他家超市的营业范围只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和卷烟零售。
因此,长淮市场监督所给罗老板的超市下达了 《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红牛”饮料(保健品),并限期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罗老板介绍,他已经按照要求下架了所有保健品。
本以为此事就是一个正常的投诉事件,但细心的罗老板事后发现,周边很多超市都被人投诉了,投诉的理由也都如出一辙:超范围经营保健品。罗老板认为,这是有人“准备敲诈”的前奏。
据罗老板介绍,广东、天津等地已经有超市因此被罚款数万元。“投诉者利用很多店家的疏忽,找准漏洞进行投诉,并紧盯市场部门,要求市场部门进行罚款。一旦得知店家收到罚单,便开始私下联系店家,索要‘撤诉费’。 ”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与5万元起步的罚款相比,这些投诉者索要的‘撤诉费’只有几千元,因此,有店家愿意拿钱息事宁人。 ”罗先生表示,北京已经有店家拿钱给了投诉者,他担心合肥的这批投诉者下一步会私下联系他们进行“敲诈”。
14日下午,记者就此联系了长淮市场监督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最近的确接到多起关于超市超范围经营保健品的投诉,“都是买完红牛后进行投诉,而且还是网上投诉。 ”
上述工作人员提醒,很多商家没有意识到常见的红牛饮料、劲酒等其实属于保健品,如果营业范围内没有这一项,则属于超范围经营,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处罚,“想继续销售的商家需及时变更经营许可。 ”
新闻推荐
本报通讯员黄玲玲陈三虎本报记者许蓓蓓就像一部机器一样,许多运行多年的老旧小区总有各种各样的“小毛病”,随着许多“...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