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规范拒执自诉案件

安徽法制报 2018-12-06 11:48 大字

本报讯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想方设法规避执行,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系列不诚信做法,合肥市两级法院加大打击力度,3年里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30件34人。11月2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白皮书》,介绍自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以来,合肥全市法院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以有力的刑罚手段,坚持公诉与自诉并重,形成对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

合肥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因刑事自诉具有程序快、成本低、打击及时等优点,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征求各基层法院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结合刑事诉讼法律、“两高”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省高级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酝酿起草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拒执刑事自诉的管辖、立案、审理、证据指引和相关工作的衔接,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自诉权,支持和引导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提高申请执行人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精准、高效地打击拒执犯罪,并有助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减少涉执信访的发生。

今年,《办法》出台后,自诉案件占比大幅增加。2016-2017年受理的16件案件中自诉案件只有4件,2018年1-10月受理的14件拒执案件中自诉案件达9件,占比由25%大幅提高至65%。

(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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