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鸟法院”的转型与担当

安徽法制报 2018-11-26 13:36 大字

11 月 22 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 称合铁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肖统瑞正在办 公室忙碌,为即将召开的安徽金安管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公司)破产案件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做准备。这起“江淮风暴”

执行攻坚行动中的合肥首例执转破案件,曾 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重要批示, 肯定合铁法院的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去年底,金安公司有 52 件民间借贷系 列执行案件在合铁法院办理。在执行中,法 官发现,该公司因向银行抵押贷款后无力还 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涉及执行案件几 乎遍及合肥两级法院。执行法官查明,该公 司早已资不抵债,再拖延下去不仅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还会将该公司涉及的执行案件沉淀为“执行难”积案,而且 案涉大量职工债权案件,群体性事件

和大规模上访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作为安徽省唯一的铁路专门法院,破产案件尚不属于合铁法院的管辖范围,为防范以 上风险,该院主动向上级法院请战,请求拓 展案件管辖范围,获得破产审判管辖权,迅 速启动“执转破”程序,于今年3 月20 日正式 受理此案。接手这个“烫手山芋”后,该院完 善衔接机制,畅通流转渠道,严守法定程序,加快审理速度,从立案至破产宣告用时仅 140 余天,大大缩短了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 时间,创造了以一个破产案件消解 243 件“执行难”案件的纪录。

通过这一执转破案件的顺利推进,我们能看到合铁法院落户合肥6年来的成长轨迹。 2010 年 12 月,中编办、最高院、原铁道部等六部门联合下文,要求铁路法院与铁路运输企业脱离,整体纳入国家统一司法管理体系,铁路“两院”体制改革正式启动。2012年6月29日,原蚌埠铁路运输法院交由合肥市中级法院管理,并正式更名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2013年进驻合肥市翠微路268号办公,成为全国第一家由省会中院管理和异地搬迁的铁路基层法院。因大部分工作人员长期奔波于合肥和蚌埠,70%的案件采取远程审判,该院也被称为“候鸟法院”。

6年时间,从当初在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到积极开拓、华丽蜕变,合铁法院已经迅速融入地方法院管理体系,地方案件、铁路案件均驶入审判快车道。据统计,该院受案比例上,2013年铁路案件占47.3%,地方交办案件占52.7%;2018年截止到8月底铁路案件占20.36%,地方交办案件占79.64%。2015年至2018年8月底,受理的地方交办案件中,执行案件占96.29%,民事案件占3.27%。

据悉,6年来,合铁法院在受理地方案件原有类型和范围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合肥中院以个案指定的形式,认真办理地方指定案件,先后争取到合肥中院受理的部分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仲裁类执行案件、少量“执转破”案件。尤其在今年以来的“江淮风暴”中,合铁法院更是创新执行举措,主动向上级法院申请办理更多执行案件。近日,该院还向合肥中院提交申请,要求增加对部分环境资源类、食品药品类案件及破产案件的指定管辖。

如今,合铁法院新建的审判综合楼已经落成,即将投入使用。合铁法院经历了改革,探索着转型,践行着使命,正在茁壮成长。

·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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