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物价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新安晚报 2018-11-09 10:54 大字

本报讯“双11”将至,11月8日,合肥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恪守价格诚信遵守价格法律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相关价格法规政策,诚信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恶意囤积。

物价局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明码标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利用虚假标价、虚假原价、虚假特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明确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消费者一旦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投诉举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韩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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