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网上提交申请 合肥借力“互联网+”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本报讯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查询办理进度、浏览生效行政复议决定文书,都能在网上实现。10月24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法制办获悉,近年来,合肥市扎实推进“互联网+行政复议”,做到了各项手续“一网搞定”。
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的活动。行政相对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将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往往被称为“民告官”。以前,由于社会公众对该项制度知晓度不高,加上有着“官官相护”的思想,往往认为行政复议“水很深”。
为了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利用信息技术,在“合肥市法制网”上开通了“网上复议申请”栏目,按指示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点击“确定”,行政复议申请就提交成功。工作人员会及时审查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如需补正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会主动和申请人联系。在案件办理期间,申请人如果想了解自己申请的复议案件办到什么程度,可以在网站的“行政复议公开——行政复议进度公开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只需要填写申请人名称和被申请人名称的关键字,就能查询到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度。
待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后,同样能在网站上浏览。为了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公开的复议文书中涉及到申请人的相关信息会隐名化处理。当事人可查阅和参考,和自己案件相类似的案件进行横向比较,看看自己是否得到了公平的对待。而且公开的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除了展现案情和办理结果外,还附有复议机关的办案体会,起到了以案释法的作用,倒逼办案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今年10月15日公布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例就针对行政执法机关一味求高效、求便捷,而忽略程序的执法行为,敲响了警钟。2016年4月20日,合肥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杨某某在自家院子前搭建了一层砖混结构房屋,面积共80平方米。杨某某对于搭建部分未能出示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在发现涉嫌违法建设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拍照取证并发函至规划部门对此处建筑性质进行界定。同时,向申请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合肥市规划局于2016年4月30日审核界定,杨某某院内所建的一层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但是执法人员在违法建设界定之前,就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纠纷由此产生,后来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决定确认合肥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违法。在办案体会中,复议机关指出,本案当中被申请人未经审批界定即要求申请人拆除涉嫌违法建设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程序,也是对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一种损害。今后,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深以为训,希望行政执法部门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程序与实体并重,即使存在普通人一眼就能够辨别出的违法行为,也不能为了所谓的“高效执法”而直接予以处罚。
据统计,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上半年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0866份,同比增长86.6%,公开率84.41%,同比增长25%。
(何韬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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