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省城重型车辆看“天”上路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不同,采取单双号限行、禁止上路等措施
本报讯记者从合肥警方获悉,为进一步减少重型车辆排放尾气对大气产生的污染,有效改善大气质量,合肥警方近日出台《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型车辆绕行方案(试行)》。根据方案,9月10日起,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不同,交警部门将对重型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禁止上路、临时扩大限行范围等不同管理措施。据介绍,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IV)、黄色预警(III)、橙色预警(II)、红色预警(I)。具体的预警级别由合肥市大气办下达指令。
在实施应急处置时,合肥市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辆登记类别,对特型机动车、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全挂及半挂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采取临时管制及分流绕行措施,这些车辆将不分本地或外地号牌。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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