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镇居民上半年腰包更鼓 四大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
[摘要]四大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
本报讯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近日发布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94元,同比增长9%,总量居全省第二位,增速居全省首位。
四大项收入保持全面增长态势
上半年,合肥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统计资料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94元,同比增长9%。总量比全省、全国分别高4336元、1624元,位居全省第二位,仅次于马鞍山市;增速分别比全省、全国高0.5、1.1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上半年合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位居全国26个省会第11位,中部六省会第3位;增速位居全国省会第2位,仅次于海口市,位居中部六省会城市第1位,长三角副中心城市首位。
分析报告显示,从结构上看,上半年合肥市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保持了全面增长态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942元,同比增长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5%。经营净收入2892元,同比增长7.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5%。财产净收入1658元,同比增长9.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7%。转移净收入3902元,同比增长13.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
政策推动工资和经营收入提升
分析报告表明,工资收入的稳步增长,主要在于就业优先战略的带动。今年以来,合肥市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狠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整体就业形势稳定。截至5月底,城镇新增就业12.76万人,根据合肥市2018年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显示,380个职位(工种)平均增幅9%,其中“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最高增幅14%,较去年显著增加,带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不仅如此,政策扶持也推动了经营净收入平稳增加。今年,合肥市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探索“银商合作”模式,在银行窗口实现“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激发市场活力。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市还通过搭建“线上+线下”银商对接平台和“星级文明诚信小微企业”评选等,延伸服务小微企业触角,对信誉良好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支持优惠政策,助力优化企业融资渠道,实现金融资本与小微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
此外,合肥市还制定了《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通过建立线上服务平台,面向全市1102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3306万元创业创新电子服务券,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
民生改善助力转移净收入走高
今年以来,合肥市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印发了《合肥市2018年实施31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着力推动民生工程平稳有序开展,助力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
据了解,随着政府不断加强转移支付力度,养老金和社保标准逐年提高。今年初,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7元。之后在此标准上再增加18元,基础养老金水平将达到每人每月145元。自7月1日起,合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14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户月人均579元,增幅均为6%。
分析报告还表明,理财意识增强拉动财产净收入进一步提高。随着城镇居民投资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财产增值的手段不断丰富,红利收入、出租资产收入在居民财产净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上半年,合肥市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9.5%,在四大项收入增速中位居第二,在居民增收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见习记者 韩洁 记者 苏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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