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今起展开

合肥日报 2018-09-05 02:12 大字

本报讯9月5日开始,合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正式开展。届时,全市普查人员将佩挂统一证件,携带数据采集终端(PAD),对合肥市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调查。

据悉,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合肥市将于2018年9~12月开展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前的单位清查工作。此次的清查对象为合肥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主要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组织结构、主要业务活动、研发活动等单位基本属性信息及从业人员指标等进行清查。

据了解,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拒报、迟报、伪造、篡改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将依照有关法律给予严格保密,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记者 苏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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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什么要进行这次普查?普查如何实施?普查对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为了确保这次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使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普查人员做了哪些工作?第四次经济普查进展如何?经济普查期间,普查专栏《解读“四经普”Q&A》将陪伴你一起走进“四经普”、了解“四经普”。

Q:什么是经济普查?

A:经济普查是国家为掌握国民经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对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次性全面调查。

Q:经济普查的依据是什么?

A:经济普查不是随机查、随便查,而是有章可循、依法办事。这个“章法”就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此外,2009年修订了《统计法》,2017年制定了《统计法实施条例》。

Q:第四次经济普查要达到哪些目的?

A: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第四次经济普查的目的,可用3个字来概括。一是“全”,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二是“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三是“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也能从这次普查中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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