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占据房屋不走 法院一天强制清场两户

安徽法制报 2018-09-04 11:09 大字

一天强制清场两处房产,横跨合肥东西两地,房屋都是被他人非法占据。8月31日,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详细预案,得以迅速完成两场清场行动,顺利将被占据很久的拍卖房交付给买受人。

当日10时,位于合肥龙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恢复楼内的一处房产中,高新法院执行干警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最后的物品清点和登记工作。此时,高新法院强制迁出行动已经进行了近2个小时。

原来,合肥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某某糖酒饮料有限责任公司、胡某等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后法院判决合肥市某某糖酒饮料有限责任公司、胡某等向合肥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金5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高新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胡某名下所有的位于合肥龙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恢复楼一套房产。经过委托评估、送达评估报告、委托网上司法拍卖等法律程序,竞买人刘某以最高价竞得上述房屋,成为买受人。

但是,该房屋始终被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实际占有。经查,该人员与被执行人胡某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胡某将该房产的实际居住权抵偿其欠该男子的借款。

在了解该房产的实际占有情况后,法院先后多次上门寻找该男子未果。随后,法院依法在该房屋大门及楼道口张贴查封公告、拍卖预告、强迁公告等,但在房产处置过程中该男子均未出现,也没有其他人与法院联系或主张相关权利。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安全、有序进行,行动前,高新法院对行动进行部署安排,制定了强制迁出执行方案。

当日8时左右,执行行动开始。高新法院院长施光远通过单兵作战系统、无人机实时传输回执行指挥中心大屏上的现场画面,对整个行动进行调度指挥。

经过2个多小时有条不紊的行动,11时多,被强制迁出的所有物品,大到家具、家电,小到纸袋、纸盒,悉数被强制搬运至存放地点内,案涉房产也顺利交接到买受人刘某手中。

14时30分,高新法院强制迁出行动组再次重整行装,来到合肥经开区蓬莱花园一处房产,开始了当日的第二场强制迁出行动。

2012年,姚某通过房产中介,从孔某手中购得位于合肥经开区蓬莱花园一处房产,并办理了房屋过户。随后,姚某为该房屋办理水电过户时,发现叶某一直侵占该房屋,遂多次要求其让出房屋。叶某以其先于姚某从孔某手中购得该房产,并支付了购房款25万元,故对姚某的要求一直置之不理。2014年,姚某将叶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将该房屋交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房产已经转让给了姚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姚某系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判决叶某应向姚某返还该房产。判决生效后,叶某继续占有该房产,拒不履行返还房产的义务。2015年,姚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就在清场行动顺利进行时,被执行人叶某和几个租客突然出现,情绪激动,对强制迁出行动造成极大阻挠。执行法官和法警们保持冷静应对,在社居委等的共同协助下,经过长达1个多小时的耐心规劝,被执行人等的情绪逐渐稳定,被带至法院继续做思想工作。

18时左右,案涉房产顺利交接到买受人姚某手中。

·李红俊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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