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运管处约谈滴滴公司 责令其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摘要]责令其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本报讯8月29日上午,市运管处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简称“滴滴公司”),对其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及经营管理等问题依法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滴滴公司于9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即日起,市运管处对网约车平台屡罚不改、仍然违规给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的行为,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约谈会上,市运管处要求滴滴公司严格落实承运人责任,切实强化乘客出行安全管理,继续加快合规车辆及驾驶员申请办证进度,加快清理不合规的车辆、驾驶员,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顺风车”名义,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营业性网约车信息服务,严格规范依法依规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
自2017年以来,合肥市在加快实施网约车“三项许可”的同时,坚持“以打促规”方针,持续加大对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本市已有15家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8572名驾驶员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8519台车辆取得网约车车辆运输证或已提交申请。2017年,共查处非法营运行为2446起,今年已查处非法营运行为2815起,其中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累计达2830起。
自今年5月30日启动非法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对平台公司立案521起,已结案225起,处罚金额112.5万元;对车辆立案377起,已结案370起,处罚金额370万元;已督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清理不合规车辆66451台。
下一步,市运管处将继续督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快清理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加快合规车辆、驾驶员许可的办理进度,同时加大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无证人员、车辆违规派发订单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
市运管处再次重申,禁止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车辆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禁止网约车平台公司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顺风车”名义,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营业性网约车信息服务;禁止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向未取得合法营运证件的车辆、驾驶员派发订单。对于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加大处罚的同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直至撤销许可。(彭鹏 黄旭 记者 苏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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