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入口安全” 从农田到餐桌全监管
[摘要]从农田到餐桌全监管
本报讯8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了合肥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
为保障“入口安全”,合肥市构建了“市有总站、县(市)有中心、乡镇有站、村级有员”二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体系,90个乡镇(涉农街道)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429个村(居)配备了村级监管员。
并且,在全省率先构建了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站为骨干、乡镇快速检测室为基础、龙头企业(基地、园区)自检为补充”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下一步,合肥市还将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加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衔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
设立2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
据悉,合肥市已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设立2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定期采样监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划定禁养区、可养区和限养区,改造规模畜禽养殖场1456家。
并且,连续多年开展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水产品生产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严查蔬菜、瓜果生产集中区禁限用农药的销售和使用情况。
接下来,将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治理成果。
完善“红、黑名单”制度
在推进追溯管理方面,合肥市取得不少成绩。
其中,依托省农委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在企业和合作社中开展产品条形码、信息编码和电子查询试点,对标准化生产、检测和销售记录实行信息化管理。
同时,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政策联动管理,对诚实守信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对其在信贷申报担保和技术服务方面提供帮助。
下一步,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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