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三亿多元“僵尸企业”宣告破产合肥法院“执转破”裁定消解200多案件
[摘要]合肥法院“执转破”裁定消解200多案件
本报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安徽金安管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8月21日上午,在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金安管业公司院内,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法官面向数十名申请人、部分债权人、职工代表及管理人宣读裁定,宣告安徽金安管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据悉,这是安徽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合肥法院对“执转破”案件作出的首个宣告破产裁定。
据介绍,此次被“宣布破产”的企业金安管业公司是275件“执行难”案件的主角,总涉诉标的高达3.48亿元,其中涉职工债权案件222件。破产宣告标志着该企业法人资格的消灭,使其作为债务人的275件执行案件得以进一步推进,一大批执行案件因其被纳入破产程序而获解决,为突破“执行难”提供强大助力。
合铁法院的民庭庭长肖统瑞告诉记者,法院执行,最怕遇到“僵尸企业”“僵尸案”。金安管业公司就是典型的“僵尸企业”,早已资不抵债。“执转破”就是将这些执行不能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通过规范执行,让其退出执行程序,有效避免债务人企业财产进一步损耗,及时清除该类企业持续存在给市场秩序和市场信用造成的威胁,推进全体债权人利益得到公平有效实现,把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据介绍,金安管业公司原为国有企业,改制后经营状况不佳,加上市场波动,2011年经营困难加剧,不得不采取职工集资方式维持运营,许多职工被高利率吸引,倾尽家财甚至四处借钱参与集资。金安管业公司通过此种方式分两批向职工共集资约970万元。但随后企业经营状况不仅未见起色,反而每况愈下,直到2015年6月彻底停产。
早在2017年年底,合铁法院在办理金安管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因向银行抵押贷款后无力还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涉及执行案件几乎遍及合肥两级法院,涉案数高达200多件。办案法官查明,该公司早已资不抵债,再拖延下去不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还会将该公司涉及的执行案件沉淀为“执行难”积案。因涉及222件职工债权案件,许多职工损失惨重,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上访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为防范以上风险,合铁法院主动向上级法院请战,请求拓展该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在获得破产审判管辖权后,迅速启动“执转破”程序,于3月20日正式受理此案。在“江淮风暴”的攻坚行动中,合铁法院积极探索“执转破”工作模式,完善衔接机制,畅通流转渠道,严守法定程序,加快审理速度,从立案至破产宣告用时仅140余天,大大缩短了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时间。据悉,宣告破产的金安管业公司,将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由破产管理人代为管理,在法院指导下进行清算。
(闫效祖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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