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国土资公告[2018]41号

合肥日报 2018-08-22 02:51 大字

[摘要]合国土资公告[2018]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详见《出让地块具体情况一览表》

二、挂牌条件

1.项目预审。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持有项目所在地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该地块的《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单》的复印件(加盖《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单》中报告人的印章)。

2.出让地价。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合肥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25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11:3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7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18年9月27日下午4时。

2.挂牌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六、其他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地块具体挂牌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联系人:

黄远婷0551-62778688

新站区

赵俊中0551-65777218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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