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开始申报 入选项目可获20万~50万元

合肥日报 2018-08-21 01:51 大字

[摘要]入选项目可获20万~50万元

本报讯8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合肥市2018年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开始申报。凡是合肥市按规定批准建立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设站单位均可结合科研实际遴选1个博士后进站选定的在研项目进行申报,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材料。

申请科研项目资助的工作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科研项目管理规范。有专职博士后项目管理专员,博士后科研项目与工作站设站单位主业基本一致,博士后科研项目开题、立项计划(任务)书、考核及结题报告等资料齐全。博士后人员管理规范。至少有一名博士后在站从事研究工作。设站单位自主招聘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须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博士后进站身份为流动站在职人员的,须脱产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管理工作以工作站为主,大部分时间在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申报项目须为设站单位发起的、在站博士后人员承担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鼓励设站企业自主招聘博士后人员,与合作流动站联合培养,优先资助设站企业自主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申报项目以及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报不受理流动站人员兼职在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申报项目。

通过评审,对入选项目按照20万~50万元标准资助给博士后人员所在科研工作站(单位)。另外,2017年度已获省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再受理申报。需要提醒的是,申请资助的设站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需按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再集中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 (记者 赵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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