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案件数量激增

新安晚报 2018-08-16 10:23 大字

日前,记者梳理了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近三年来有关物业与业主纠纷的案件。据统计,2015年蜀山区法院全年收案686件,2016年全年收案372件,2017年全年收案1395件,2018年截止8月5日已收935件,共计3388件。同一物业起诉业主多则20多件,少则1件,诉讼标的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

矛盾累积拒交物业费

记者也随机对蜀山区南七街道、经开区锦绣社区的50名业主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约8成业主坦言自己有过欠交或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其中,多是因为业主就小区居住问题找物业反映或寻求解决,未得到妥善处理,从而积累矛盾,以至于最后以拒交物业费为“武器”。最终,经过双方协商,大部分业主还是能够缴清物业费的。

“按物业规定是每年3月交费,但我是每年年底交,主要是看物业服务情况怎么样。”杨先生家住合肥市政务区一小区,对于拒缴物业费的行为,他认为不是良性互动的方式,只能增加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最终伤害的是小区本身,而且一旦这种矛盾进入了不断升级的恶性循环,会对小区造成长期的不利影响,费心费力,影响生活质量。

纠纷案件数量增长快

“近年来,物业与业主纠纷案件数量上总体呈增长趋势。”蜀山区法院民庭庭长占峰告诉记者,这类案件数量多,有时候一家物业起诉就能有几十件,但标的额通常较小,通常以追索物业费为主,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数万元的都较少。但原被告双方矛盾积累时间长,矛盾较深,而这类案件往往调撤率较高,部分业主经过开庭认识到自己拒交物业费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的依据,补交了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撤回起诉,或是经法官调解,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减免部分物业费,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此外,瑶海区人民法院民庭的孙法官告诉记者,以前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案件比较多,近几年来,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多,这也是一个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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