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二院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摘要]20个病区患者将能使用“研发新药”
晨报讯 7月18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了合肥市二院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据介绍,今后,该院12个临床专业组20个病区的患者将可优先选择使用新药,这些新药包括价格昂贵的进口药物,还有国内自行研发的原研药。据合肥市二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孟祥云介绍,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可为目前没有更有效药物治疗的患者提供最新的药物临床治疗选择,患者可自愿接受免费检查和免费治疗,优先享受“新药”。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临床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癌症后期患者,新药的受试将为他们带来新的选择和希望。”在治疗过程中,临床试验反馈将为新药评审和注册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数据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据悉,安徽省目前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资格(GCP)的医疗机构共有12家,其中地市级医院仅有3家。在今年安徽省新获批认证的四家医疗机构(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12个专业组;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4个专业组;安徽省胸科医院,2个专业组;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6个专业组)中,合肥市二院是获批专业数和病区数最多的医疗机构。这将为医院新药研发提供优质的平台,为药医结合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朱沛炎 新闻推荐 资助多名家境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像母亲一样呵护单亲家庭成长的孩子……今年54岁的市第四批岗位学雷锋标兵、合肥市徽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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