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
案例:家住瑶海区的王奶奶反映,儿子吴某与张某系再婚,婚后张某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刘某和吴某一起生活。2017年,吴某因车祸去世,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住房。后来,王奶奶与张某因为刘某是否具有吴某遗产的继承权闹得不可开交。王奶奶认为,儿子吴某和刘某没有任何关系,刘某的抚养权并不属于张某,张某和吴某只是代为抚养,刘某怎么可能有吴某的继承权呢?最终,王奶奶来到瑶海区三里街司法所请求调解,在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下,王奶奶同意与张某母女共同继承吴某的遗产。
专家点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规定《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刘某的抚养权归生父,在没有变更抚养权的前提下,刘某又与张某和吴某共同生活。虽然形式上吴某没有抚养权,但通过了解已证明他们在一起生活很多年,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都是由张某和吴某共同承担,这足以说明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故张某的女儿刘某有继承吴某遗产的权利。
专家提醒:继子女并不当然地享有继父母的遗产,只有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和教育的,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视同于生父母和生子女的法律关系。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段国艳 韩亚云 本报记者 方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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