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没有“免罪牌”交警:定责依据的是事实和证据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7-10 16:10 大字

[摘要]交警:定责依据的是事实和证据

“我的车坏了,机动车司机不该赔偿吗? ”近日,人民日报官方微信刊发的一则关于应负全责的电动车驾驶员要求机动车司机赔偿的内容引发热议,有类似心理的非机动车主也不在少数。多年在一线办案的合肥瑶海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事故定责并不是按是否是机动车辆来划分的。案例一:

6月15日,陶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行至一路口时,与余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同向刮擦,事故导致陶某受伤,车辆损坏。

民警赶到现场后,陶某反复说自己是在黄灯时行驶的,不算是闯信号灯,机动车应该也有责任。民警很快调来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视频中清楚看见陶某闯了信号灯,交警对于本起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非机动车担全责。

不过,事情并没有结束。据交警介绍,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员受伤,即使机动车无责,机动车都要无责赔付。

“前者是从法律的角度对交通参与者的双方进行认定,后者则体现了人性化。 ”交警说,无责赔付的依据和标准就来自交强险。

据相关保险公司人员介绍,机动车无责赔付中包含三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占次责以上,那么交强险赔付的三项费用的限额约提高10倍。比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约为110000元人民币。交强险不够赔付的部分再由商业险补偿。 ”案例二:

6月27日,薛某骑三轮车行至一路口拐弯时,与钟某驾驶的奥迪车正面碰撞,导致奥迪车受损、无人受损的事故。

交警从双方的表述以及事故发生时的现场、车辆受损情况,认定薛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或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应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双方对此认定都没有异议。 ”交警说,不涉及伤人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按照各自的责任划分。就本案来看,三轮车负全责,其驾驶员也要承担奥迪车损。

“相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处理起来要更麻烦一些。 ”交警介绍说,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算发生事故了也不用负责,甚至还可以获得赔偿,常常纠缠于此。但是,交警定责任不是按车辆来的,不是说你是非机动车,就要机动车赔。 “我弱我有理”不能成为挡箭牌。 (陈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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