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合肥晚报 2018-07-09 01:03 大字

[摘要]7月1日起调整,惠及18.4万名保障对象

自2018年7月1日起,合肥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14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户月人均579元。这是继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后,各县(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筹。此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后,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未就业随军家属、市级救助站受助人员、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费四个关联项目随之提高。

“三大”机制,完善救助体系

合肥市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12家增加到26家,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整体合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市、县两级核对机构全部成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有效整合民政、公安、住建、工商、国税、地税、公积金等十余项居民家庭经济信息资源,申请救助家庭经济信息网上自动查询比对,实现“有助必核”,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极大提升。

全市155个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和转办低保、医疗救助等8项救助,实行全市统一的服务标准,窗口做到标识明显、人员专职、流程上墙、资料齐整。

截至6月底,合肥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数为184900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数32388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数184994人。

多措并举,提升临时救助水平

合肥市各级民政部门利用标语、宣传栏、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并将救助程序和所需材料进行公示,让广大居民知晓。加大临时救助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基层社会救助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临时救助政策。严格按规定做好材料的收集、调查及民主评议工作,认真执行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每年安排55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发挥救急解难作用。

强化临时救助资金预算与监管,各县(市)区按月汇总和上报临时救助资金进度报表,以便掌握临时救助资金收支进度。打造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品牌。庐阳区打造“V爱·救急”项目,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合肥华泰集团设立“华泰医疗救助基金”救助贫困户及困难家庭;包河区统筹资源,探索建立PPP专项基金,救助辖区困难群众,均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8年6月份,全市临时救助累计救助4952人次,累计支出1147万元,人均救助水平2315元/人。

规范程序,打造“阳光救助”

为进一步增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合肥市全面实行低保民主评议听证、近亲属备案和长期公示制度。庐阳区71个村(居)委都成立了评议代表团,每次评议,从中抽选出部分代表轮流参与,并邀请辖区群众旁听。蜀山区在全区90个村居全面推行“三级听证”制度,区、乡镇(街道)低保工作人员下沉到村(居)参加听证会,实行全程录像、联合评议、三级听证、双向承诺。让第三方评,把好“评估关”。

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估,不断提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政府公信力得到提高,群众满意度也不断上升。市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得到优化升级,打通与公积金、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查询通道,进一步提升了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

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申请救助家庭信息核对1689批次,共计24513户次,合计70667人次。核对范围涵盖低保、住房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既提高了社会救助的公信力,也为政府节约大量的资金支出。 袁荔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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