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加强中职学生学籍管理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合肥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当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进行年度招生。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一律不准招生和注册入籍;对违规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教学点,一律不准招生和注册入籍。
据悉,合肥市将全面依托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组织中职招生录取。普通中专、非全日制中职招生,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全部纳入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操作和管理。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新生实行春、秋两季电子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20日。各县(市)中职学校申报新生学籍人数及专业由所属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后进行学籍系统审核注册,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市管中职学校(含在肥省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中专部)申报中职新生学籍人数及专业由市教育局核实后进行学籍系统审核注册。
根据要求,学籍管理应坚持“人籍一致”和“籍随人走”原则,须在当前就读学校注册学籍,不得在非就读学校“空挂”学籍,不得同时在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之间重复注册学籍,不得同时在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之间重复注册学籍。招收的初中学生,须在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后,方可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不得给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记者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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