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替判书 离婚更私密合肥法院首发《离婚证明书》与判决书相比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
[摘要]合肥法院首发《离婚证明书》与判决书相比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
离婚证明书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冯兰友张剑 文/摄)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尤其是对于离婚家庭而言,更是有一些隐私不想让别人知道。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就发出了合肥市首份《离婚证明书》,离婚夫妻所担心的隐私泄露的问题彻底解决。
合肥市民刘女士(化名)和丈夫因为家庭琐事问题产生矛盾,最终来到了庐阳区法院,双方共达成了包括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债权债务等一共八九项协议,两人最终拿到了离婚调解协议书。根据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制作判决书或调解书时,必须将双方的身份信息、感情状况以及财产债务等写明,这就涉及到双方的各种隐私。考虑到双方的隐私比较多,在法官的提醒下,双方向法院申请了《离婚证明书》。 6月27日上午,刘女士从庐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蒋子钰手中接过盖有法院公章的《离婚证明书》,这是合肥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据悉,这份《离婚证明书》对折后为A5大小的加厚硬卡纸,正面载明“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正文仅包含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裁判文书案号、生效日期,落款处加盖了法院院印。反面则载有一段温馨的法官寄语:“人生,就像一场漫漫的旅程,有相聚亦有离别,有欢声也不乏泪雨,每个人都将在这场旅途中收获亲情、爱情或友情,惟愿你能够在日后的生活中做到相逢时淡定,别离时亦显从容。”虽只有短短几行字,但与冰冷的裁判文书相比却展现了法院家事审判的司法温度、法官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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