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 非机动车没有“免罪牌”

江淮晨报 2018-07-05 01:01 大字

[摘要]交警:定责不是按车辆来的,依据事实和证据划定

三轮车转弯撞上直行的汽车。

“我的车坏了,机动车司机不该赔偿吗?”近日,人民日报官方微信刊发的一则关于全责电动车要求机动车司机赔偿的内容引发热议。在合肥,也有类似心理的非机动车主。多年在一线办案的事故民警告诉记者,交警定责并不是按车辆来划分。

案例一:电动自行车闯信号灯驾驶人受伤车主:通行时是黄灯交警:非机动车全责

6月15日早上6时30分,陶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行至合裕路与钟油坊路交口时,与余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同向刮擦,事故导致陶某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交警瑶海大队三中队民警李佳骏赶到事故现场。非机动车车主陶某重复说自己是在黄灯时行驶的,不算是闯信号灯,机动车应该也有责任。

辅警宋涛和王栋梁很快调来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视频中清楚看见事故发生时信号灯正值绿灯,陶某的电动自行车与余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了碰撞,陶某被撞飞在小型客车的车头上,电动自行车里的电池都被摔了出来,好在陶某只是肌肉拉伤。

而在事实面前,陶某也无话可说,交警对于本起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非机动车担全责。

不过,本起事故并没有结束。

李佳骏说,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员受伤,即使机动车无责,机动车都要无责赔付。在上述事故中陶某受了伤,所以机动车也要无责赔付。

“前者是从法律的角度对交通参与者的双方进行认定,后者则体现了人性化。”李佳骏告诉记者,无责赔付的依据和标准就来自交强险。

安诚保险安徽分公司理赔部吴姓副经理说,机动车无责赔付中包含三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占次责以上,那么交强险赔付的三项费用的限额约提高10倍。比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约为110000元人民币等。”吴姓副经理补充说,交强险不够赔付的部分再由商业险补偿。

案例二:三轮车转弯撞向直行的奥迪车交警:三轮车全责,并承担奥迪车损

6月27日下午16时37分,薛某骑三轮车行至合裕路与郎溪路附近时,拐弯时与钟某驾驶的奥迪车正面碰撞,导致奥迪车受损,无人受损的事故。

接到报警后,李佳骏很快赶到现场。从双方的表述以及事故发生时的现场,车辆受损情况,李佳骏认定薛某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或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应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双方对此认定都没有异议。”李佳骏说不涉及伤人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按照各自的责任划分。就本案来看,三轮车负全责,其驾驶员也要承担奥迪车损。

科普:交通事故划分与车辆无关,只与事实和证据相关

李佳骏处理路面事故已达8年,是一名老交警了。据其介绍,三中队今年接到的事故报警近7000起,其中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约占20%。

“相较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处理起来要更麻烦一些。”李佳骏说有些非机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都很淡薄,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算发生事故了也不用负责,甚至还可以获得赔偿,常常纠缠于赔偿的事情上。

但是,李佳骏说交警定责任不是按车辆来的,不是说你是非机动车,就要机动车赔。如果真是机动车的错,就应该他承担责任,如果是非机动车的过错,自然要非机动车承担责任。

“我们要遵从事实和证据,以《道交法》为准则,公平公正的划定,这才是对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负责。”李佳骏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更不能成为挡箭牌。晨报记者 陈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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