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也不能少”——合肥市包河区大力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民生工程
[摘要]合肥市包河区大力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民生工程
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一直备受合肥市包河区委、区政府关注,做好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康复训练的支持与服务,更是区政府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重点。自2012年以来,区政府将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康复训练与实施省定民生工程相结合,创新政策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努力实现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康复训练“一个不能少”目标。
突破指标限制。 2012年省政府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包河区残疾儿童康复下达指标为40名。区残联经过调研,了解到全区康复残疾儿童实际人数大于指标数,区民生办与区残联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经区政府出台《包河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实施方案》,鼓励全区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参加康复训练,规定凡包河区籍、参加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均可享受省定补贴标准,指标之外的经费缺额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 6年来,享受区级康复训练补贴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达 450多人(次)。区增民生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康复训练的积极性,帮助部分家庭解决困难,让更多残疾儿童走上康复之路。
提高年龄上限。 2012年省级民生工程项目规定残疾儿童参加康复训练的年龄限定为 0—6周岁,2016年调整为0—10周岁。根据区残联调研,很多超过6周岁的大龄儿童或青少年仍在坚持康复。为解决这部分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家庭负担,在结合安徽省立儿童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儿童康复专家意见的基础上,2012年区政府在《包河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实施方案》中,将年龄上限一次性提至 18周岁 (含18周岁),享受与0—6周岁年龄段省定相同的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截至2017年底,全区省定年龄段之外享受区级康复训练补贴的超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达323人(次)。
扶持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促发展。“十二五”以来,民办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迅速发展,是公办特殊儿童教育资源的重要补充,成为智力、脑瘫、自闭症、聋儿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支持力量。多年来,区残联引导扶持辖区内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健康发展,改善全区残疾儿童青少年康复训练环境及条件。 2012年通过实施区增民生工程,区残联为省残联审批的6家定点机构统一配置训练器材、空调电器、桌椅和教学用具,2012年至2016年,对定点机构按比例给予房租、水电、师资培训补贴,有效推动民办康复机构良性发展。目前辖区内省定民生工程定点康复机构达已有9家,是全市智力、脑瘫、自闭症、聋儿四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种类齐备、数量多、规模大的城区,其中有6家机构年均收训人数超过 100名。 2018年包河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正式开工,建设“包河区残疾儿童青少年康复训练中心”,面向全国招标国内一流康复机构,集中开展四类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康复训练,优化工作环境条件,努力实现全区残疾儿童青少年康复训练全保障、全覆盖。
财政兜底有保障。包河区对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康复训练工作给予充分资金保障,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每年度专题研究残疾儿童青少年康复训练经费保障问题,区财政列支专项工作经费,做到按需预算、全额保障。 2012年以来,除了中央、省、市级民生工程资金,全区残疾儿童青少年康复训练及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资金投入累计达854万多元,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督导检查保质量。近年来,为实施好民生工程项目,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包河区残联加大对康复项目和康复机构的督促检查。区残联与各康复机构鉴定目标责任书,明确机构义务和责任;各机构与每位家长鉴定责任书,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区残联为康复儿童建立一人一档,机构为其建立康复和评估档案;残联对机构实行年中、年终康复效果、机构建设、师资培训、家长培训、安全生产、社会活动等检查考核;不定期回访家长,及时掌握儿童康复情况,全面推动康复机构有序健康发展,有力保障残疾儿童康复质量。
(吴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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