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河道生态补水专项资金管理有章可循

合肥日报 2018-06-22 04:10 大字

本报讯 生态补水,可有效改善河道水质。日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合肥市河道生态补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为3年。按照该“办法”规定,每次定期或应急补水水量、时间及所需费用,将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根据河道基流、水质等状况确定,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

河道生态补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部门安排,专门用于十五里河等重点河道生态补水方面的资金。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每年由市环保局根据十五里河等重点河道水量、水质等情况进行测算,纳入市环保局部门预算统一申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十五里河生态补水价格暂定为每立方米0.232元。

根据“办法”,合肥市水务局负责生态补水期间的水量监测和水情监控工作。每次补水结束后3日内向市环保部门提交水量监测报告,市环保局依据水量监测报告和补水水价,将补水费用拨付至合肥市西南部生态补水管理中心,由其与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结算。

此外,市环保局每年对十五里河等重点河道生态补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相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孝林 记者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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