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5%~12%

安徽商报 2018-06-21 12:0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郜征)最低5%,最高12%,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限延长。记者20日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缴存比例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企业可在此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的缴存比例,以减轻企业负担。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日发布通知,从6月起,该市继续执行此前为期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12%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规范,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但上限不得高于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也不得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减轻企业非税负担,本月起,合肥市企业可在5%~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的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书面申请,同时必须提供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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