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残疾人将获药费补助
[摘要]合肥出台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全市8224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1720名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155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近日,合肥市残联公布《2018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
8224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将获药费补助
2018年,合肥将为全市8224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贫困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补助对象为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精神残疾人;拥有合肥市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同等情况下,有低保证或乡镇(街道)出具贫困证明优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县(市)财政按8∶2比例分担,市区由省、市、区按8∶1∶1比例分担。
根据要求,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县(市)、区残联每年必须对贫困精神残疾人的人员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年审,及时对受助对象进行调整。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为172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根据办法,合肥今年还将为1720名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155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救助对象为合肥市户籍,经卫生部门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残疾儿童。同等情况优先低保和贫困家庭。
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按每人1.8万元标准(含5000元生活补贴)给予补助,为1314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且年龄不超过10周岁(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以2018年3月1日计算)儿童提供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其中514名省级指标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
83名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72名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的,医疗和康复训练费用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项目的应由医疗保险报销,以补充康复训练经费不足部分。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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