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共机构须率先配置分类垃圾桶
[摘要]垃圾桶不是一个色,“红蓝绿黄”分装各类垃圾
今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所有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分类垃圾桶。
6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城管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今年内,“红蓝绿黄”四色垃圾桶的设置将率先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区开始设置。此外,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房),配置相应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含智能回收箱)。
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生活垃圾按照“四分法”,即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在《通知》中统一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颜色、标识、容量规格,设立“四色桶”,“红蓝绿黄”分装各类垃圾。
垃圾分类示范区的居民生活小区须设置“四色桶”,每个生活小区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房),配置相应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含智能回收箱)。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须成对配备,可参照每35户左右配240升的餐厨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投放桶各一个(120升投放桶按每20户左右各配备1个),在楼宇单元门旁摆放或集中摆放,方便居民投放,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同时,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一般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投放桶。公共场所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数量根据公共场所面积大小和平均人流量配备,每逢重大法定节假日须增加临时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李玲玲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蒋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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