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制定分类垃圾桶配置标准
本报讯 根据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所有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分类垃圾桶。为适应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需要,近日,合肥市城管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分类垃圾桶技术参数、设置密度、设置地点等均做出明确要求。
公共机构和场所年底前统一设置
《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将强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必须统一设置分类垃圾桶。其中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公共场所包括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车站、旅游景区、公园广场、商场、集贸市场、文化体育场所等。
四色桶分装四类垃圾
根据《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合肥市生活垃圾按照“四分法”,即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要求,《通知》统一确定了合肥市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颜色、标识、容量规格。设立“四色桶”,其中可回收物垃圾桶颜色采用宝石蓝,餐厨垃圾(易腐垃圾)桶采用绿色,有害垃圾桶采用红色,其他垃圾桶采用橘黄色,垃圾桶身正面须印有所对应类别的醒目标志。室外分类收集容器容量为120升和240升的垃圾桶,垃圾桶必须符合部颁标准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垃圾桶设置须区别对待合理配置
《通知》充分考量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对垃圾桶设置做到区别对待。在公共机构电梯口、大堂、办公区域、教学区域等每层楼梯处应设置小型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室内其他垃圾按每层楼至少1个收集容器标准设置在便于投放、收运的恰当位置。室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单位人数、投放量合理配备120升投放桶,建议每百人配置一个120升的投放桶,不满百人的按一个桶配置。
设有厨房、食堂的单位机构,需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产生量设置餐厨垃圾桶,以“不满溢”为标准,每百人配置一个120升的餐厨垃圾投放桶,不满百人的按一个投放桶配置。无集中供餐的单位须至少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
居民生活小区须设置“四色桶”,每个生活小区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房),配置相应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含智能回收箱)。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须成对配备,可参照每35户左右配240升的餐厨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投放桶各一个(120升投放桶按每20户左右各配备1个),在楼宇单元门旁摆放或集中摆放,方便居民投放,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一般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投放桶,设置数量根据公共场所面积大小和平均人流量配备,每逢重大法定节假日须增加临时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率先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区设置“四色垃圾桶”。对于尚未达到淘汰年限的旧式垃圾桶,将在显著位置张贴不同底色垃圾分类桶标识,做到分类设置,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逐步更新换代。
(李玲玲 记者 宋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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