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搜索“锁定”被害人 伙同他人持枪入室抢劫

合肥晚报 2018-06-05 01:28 大字

[摘要]男子近日获刑14年

网络搜索“锁定”被害人

伙同他人持枪入室抢劫

从父母和亲友处借钱参与投资搞工程,结果工程款迟迟要不回来,合肥男子马某觉得对不起父母。此时,一则新闻给马某带来“灵感”:有个小偷盗窃很多官员,官员家里有很多现金,案发后还不敢报警……近日,马某因伙同他人一次性抢劫现金及财物价值1303921.85元被依法判刑。

通过网络搜索“锁定”被害人

从新闻上获得“灵感”后,马某找来同伙解某(已判决)商议,也想到官员家偷钱。两人随后找了两三个官员,准备对他们下手,结果都没搞成。后来,两人通过手机上搜索发现施某,认为他家一定很有钱,决定对他下手。

据供述,马某从百度上搜到施某的照片,然后盯找施某,跟踪他回家。通过多次踩点,两人发现,施某生活比较规律,家中就夫妻两人,容易下手。

据调查,2015年4月28日17时30分左右,马某、解某驾车来到施某所住小区,发现施某爱人韩某下班回家。趁被害人韩某回家用钥匙开门之际,两人将韩某挟持进入家中,使用气手枪、电警棍对韩某进行威逼、恐吓并用胶带将其捆绑,抢走人民币830700元,美元28980元(折合人民币180212.13元),价值人民币288815.72元各类购物卡、消费卡以及iphone6手机一部、香烟等物。

马某供述称,他们在施某家内复式阁楼上的储物间柜子里找到了大量现金、美元以及各种购物卡。现金是装在一个纸箱子里,二人连箱子一起搬走。离开时,把施某老婆的手机也带走了,同时用胶带把她的手和嘴缠上。

据被害人介绍,两人走后,她用固定电话联系了丈夫,丈夫得知情况后,当即报警。

因抢劫罪获刑十四年

据供述,从施某家出来后,两人开车到一条偏僻小路上就把抢来的钱分了。分完钱以后,马某来到ATM机上还了银行贷款五六万元钱。第二天,他又到父母住处,给了母亲约百万元,告诉母亲说是“要回来的钱”,让她把借来的钱还掉。后来,他又买了几件衣服,并到定远路附近找其朋友李某,还给她两万元钱。之后,他逃至外地,直到被抓获。2017年10月30日,马某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入室抢劫,抢劫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03921.85元,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属抢劫数额巨大及入户、持枪抢劫,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大部分被抢财物,发还被害人,被告人马某亲属代为退赔部分赃款,可对马某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马某具有坦白、认罪、退回部分赃款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马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正言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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