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没有工钱,打工者获赔七千

新安晚报 2018-05-30 11:49 大字

本报讯小武(化名)和同伴在合肥一家做淘宝网店的公司上班一年,没有保险,不签合同,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日前,经合肥稻香村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协调,他们每人获赔7000元。

稻香村街道劳动监察中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几天,小武和四名同伴找到他们,诉说遇到的问题。据介绍,他们来到合肥一家经营淘宝网店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做客服工作,每月工资只有2500元。在职期间,公司没有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们购买保险。而且,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法定假日不按照规定放假,加班了也不给他们加班工资。

于是,这5人来到街道劳动监察中队投诉,希望拿到应得的报酬。因金额较大,双方争议也很大。最后,稻香村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和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多次协调,并将劳动法律法规跟公司老板进行讲解。在法律面前,公司老板最终同意,给每人7000多元补偿,双方达成和解。李常龙圣笑亚萍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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