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被判交出房屋 七旬老人昨被强制执行

江淮晨报 2018-05-19 01:01 大字

[摘要]清场时还配备了救护车,保障老人安全

晨报讯 合肥一名7旬老人被法院判决要交出房屋,但该老人迟迟没有搬走,房屋产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上午,合肥市高新区法院赶到现场强制迁出。不过在此之前,法院已出面为老人申请了廉租房,为保障老人安全,迁出期间还配备了一辆救护车。

老人被法院判决将房产归还继子

李斌(化名)和王丽(化名)在各自育有子女后,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随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居住在合肥昌河汽车有限公司宿舍的一间房内,该房是李斌婚前购入的产权房,1996年办理了产权登记。

婚后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李斌曾多次起诉要求离婚。最终因调解不成,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该房产归李斌所有。

离婚后,李斌通过赠与方式于2007年将该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房产过户后,两人又登记复婚,不久后李斌去世。

李斌去世前,曾写下一张纸条,内容大概是:“我在生病危难之时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了,当我康复后深感离婚造成的痛苦,想再找老伴,可是没有房产,又难找人,我愿意复婚,同意给王丽永久居住权”。

该房产最终导致王丽和李斌儿子对簿公堂。王丽认为有这张纸条,说明该房产是给她的,而李斌儿子则认为,房屋早已过户至他的名下。

2010年12月,李斌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丽返还房屋。合肥市中院终审判决,王丽两年内返还房屋。

法院为老人申请廉租房后强制迁出

由于王丽一直在此居住不愿搬走,李斌儿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但是王丽一直占有房产。2015年12月,经过法院申请,为王丽申请了一处廉租房,责令王丽搬至廉租房,但后者仍然不愿搬走。

昨日上午,高新区法院赶到涉案房屋进行清场。上午10时,多辆警车、一辆救护车和一辆消防车开至涉案房产所在小区,干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并贴上“强制迁出”公告。

昨日中午时分,王丽的物品被搬至廉租房内,此次清场工作顺利完成。

晨报记者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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