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2018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今“明朗”

安徽商报 2018-05-17 11: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胡霈霖) 5月17日上午,合肥市教育局将召开“2018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媒体通气会”,解答有关招生政策。

早在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十项严禁”。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对标要求、杜绝违规,提前谋划2018年区域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与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要求做到“六个杜绝”: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杜绝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或赠送礼品、礼金、礼券等财物;杜绝生源学校参与、协助招生学校或个人组织的违规招生活动。

合肥市教育局表示,将紧盯招生前和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对各县区和“热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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