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建设调度会确定事项要“派单销号”

江淮晨报 2018-04-17 01:02 大字

[摘要]特殊项目或应急工程或可先行开建

4月16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2018年全市规划建设管理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大建设工作提质、提速、提品、提效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今后,大建设调度会确定的事项,要“派单销号”。

大建设调度会确定事项要“派单销号”

在加大城乡建设前瞻性研究方面,合肥市将结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对城市建设、运行、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课题研究,有效解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今后,合肥市将定期召开大建设调度会,原则上指挥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副指挥长每月召开一次。同时,建立调度会确定事项督办制度,市城乡建委(大建办)对会议确定事项建立督办清单,实行派单销号,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限完成,未按期完成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及整改时限,届时仍未完成的将予以通报。

另外,建立大建办主任办公会制度。原则上每旬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大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用地、环保、拆迁、涉铁、涉电以及工程进度等问题,协调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提请市大建设指挥部会议审议。

大建设项目将分级分类建设管理

按照《意见》,将建立市、区(县、市、开发区)两级分类建设制度,出台分级分类建设管理规定。市重点局、市水务局、市林园局、市交通局等市级建设单位,负责城市快速路、重点城市主干道、国省干道、重大公益性项目、重点水利工程和重点园林绿化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园林绿化、县乡公路等项目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市还计划大力推行项目代建制,形成项目建设单位自建、市属区属国有企业代建、市场化代建等多种模式并存的建设格局。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在年度大建设计划中明确具体建设模式。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委托市公管局采用招标方式,组建合肥市大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定点库。

特殊项目或应急工程或可先行开建

一个项目说了好几年,可还是迟迟没有开工?今后,这类事情将越来越少。为了提高项目开工审批效率,对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年度大建设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即可开工建设。由市大建办审核相关审批后下发开工通知,市建投集团(市财政局)支付工程建设资金。

而对于轨道交通、重点基础设施等特殊项目或应急工程,此次《意见》明确,未完善相关手续但急需开工的,在建设单位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先行开工建设,市建投集团(市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建设单位同步完善相关前期手续。

年度内没开工条件的项目可调整

在建立大建设项目预研制度时,合肥市将以问题、需求和目标为导向,组织开展重大城建项目的预研、论证和储备,按照“研究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计划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应结合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组织开展建设项目预研,预研成熟的项目方可申请列入年度大建设计划。

为科学制定大建设计划,每年8月,启动合肥未来三年大建设计划编制工作。每年11月,编制完成大建设计划报审稿,报市大建设指挥部会议审定。市城乡建委(市大建办)将审定的大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同时,建立大建设计划年中调整机制,对年度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予以调整,对具备开工条件的储备项目,增列进计划。

设计单位敲定后初步方案50日完成

今后,合肥市还将加快大建设项目前期设计工作。按照此次《意见》,项目列入大建设计划后,市规划局要在20日内下达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市公管局30日内完成设计招标;设计单位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于50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市城乡建委于20日内下达初步设计批复。

在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之后,市规划局即下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各辖区依据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拆迁范围,启动项目拆迁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批复后50日内,要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强审, 市公管局自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后30日内完成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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