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拆迁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

江淮晨报 2018-04-14 01:06 大字

[摘要]大型建筑施工工地全过程监控

晨报讯 4月12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建委获悉,《2018年合肥市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或未密闭)现场搅拌混凝土;工地拆迁工程的垃圾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

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确保工地规范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出入口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2018年6月30日前,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建设、环保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方案》明确,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或未密闭)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拆除作业现场必须围挡并喷雾,产生的渣土和垃圾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工地拆迁工程的垃圾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

合肥市城乡建委要求,各类混凝土搅拌站,要做好场地和道路硬化、保洁,骨料仓、配料仓、传送带、二层以上搅拌楼(站)全封闭;搅拌主机、粉料筒仓加装强制集尘设施收尘,粉料筒仓吹灰管采用硬式密闭接口防止进料泄漏。同时,鼓励上砂石分离机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鼓励生产企业采用污水、废渣零排放措施;安装混凝土罐车出场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入车辆全部冲洗。

近期,将重点解决已建料场大棚与生产规模不匹配问题、铲车作业区无降尘抑尘措施问题,规范废水、污水、废渣处理,规范出入口自动冲洗装置安装使用等。

5月1日前,各县(市)区要对在建工程、拆除工程、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项目的情况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一经发现未达到要求的工地,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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