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撞车气囊未打开 司机亲属向大众公司索赔

安徽法制报 2018-04-13 11:38 大字

本报讯 买回奥迪开了一年,在遇到车祸时,安全气囊未打开,司机因严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4月11日,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司机的亲属将涉案车辆的生产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和销售商合肥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销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据原告彭某等人诉称,2015年5月21日,汤某从汽车销售公司处购买了由大众公司生产的奥迪牌Q5小型轿车一辆。2016年11月12日20时30分左右,汤某驾车撞到路边树木,致使车辆受损报废。汤某因严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该车发生事故碰撞时,所有安全气囊均未打开。彭某等人认为,汽车在受外力碰撞时,安全气囊未充气膨胀,说明该汽车本身存在缺陷,从而未能发挥保护作用,对汤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作为该汽车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大众公司辩称涉案车辆经检验合格出厂,应当认定不存在质量缺陷,除非有证据证明涉案车辆存在缺陷。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表示,汤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通行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对该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汽车销售公司辩称,安全气囊本身系降低事故危害的辅助设备,不能完全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目前对于安全气囊的标准认定问题,我国尚无统一标准,尤其是欠缺安装在车辆上的安全气囊,在何种条件或情况下必须保证打开的行业标准。安全气囊的打开需要具备一定触发条件,涉案车辆的安全气囊未打开系因未达到触发条件。

法院审理认定,去年3月21日,大众公司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试行),经查,涉案车辆属于此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该份召回通知中载明,召回车辆存在的缺陷包括汽车安全气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鉴定专家的意见,死者汤某在驾驶涉案车辆发生碰撞时,未导致吸能盒产生溃缩,安全气囊系统检测到车辆有碰撞信息,而实际上涉案车辆的安全气囊在事故发生时全部没有打开,这说明涉案车辆系统工作并不正常。因鉴定机构未取得安全气囊电脑数据解读报告以及所设定的气囊起爆条件的相关材料,导致无法确定涉案车辆发生事故时的碰撞强度以及该碰撞强度是否足以导致安全气囊展开。

法院认为,涉案车辆属于大众公司因安全气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召回车辆。鉴于我国尚未规定汽车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因此判断涉案车辆安全气囊是否存在缺陷应当以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危险为标准。此案中,大众公司、汽车销售公 司均未举证证明涉案安全气囊不存在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所以认定涉案车辆存在 产品缺陷。

法院认为,死者汤某未确保安全通行,是 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故汤某对其 自身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过错。涉案车辆 的安全气囊存在缺陷并不必然导致汤某死亡 结果的发生,但在相当程度上增加了汤某死 亡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由于大众公司、汽车 销售公司均未举证证明涉案车辆的产品缺陷 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者是在销售过程中产 生,因此,大众公司作为涉案车辆的生产者、汽车销售公司作为涉案车辆的销售者,应当 对汤某的死亡结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 最终酌情确定大众公司、汽车销售公司连带 承担 40%的赔偿责任,即连带赔偿彭某等人 共计 335777 元。 (叶蔓 记者 唐欢)

新闻推荐

整治违规渣土运输

4月12日,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城管委获悉,连日来,该区城管委协同交警部门开展“利剑行动”,依法开展渣土联合执法整治。此次活动将持续一个月时间,不定期对长江西路等重点路段以及辖区20家工地渣土运输...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