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阳光早餐车被“顶格”处罚

新安晚报 2018-04-10 11:02 大字

本报讯遍布合肥街头的阳光早餐车,为没有时间做早餐的市民提供了很多方便,但少数阳光早餐车却违规经营,对交通和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合肥市包河区城管部门这两天开展专项整治,查扣了5辆阳光早餐车,经营户被“顶格”处罚500元。

在昨天的整治行动中,在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二环路交口江汽一村附近,一辆阳光早餐车9点40分左右仍在售卖早餐,此时已经超过了规定售卖时段,虽然车上售卖的食品所剩无几,但摊主丝毫没有撤摊迹象。

“前期我们多次发现这处阳光早餐车有超时经营行为,也多次进行了宣传劝离。可摊主总是想着把早餐卖完再走,屡次违反规定。”现场城管队员介绍,由于该早餐车属于屡犯,不仅超时经营,还有占道行为,城管部门在暂扣其经营工具后,将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顶格”处罚。

据统计,合肥市包河区共有四家阳光早餐公司近180个早餐车点位。“绝大多数经营者都能规范经营,但仍有少数经营者违反规定。”该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包括该早餐车在内,两天内共有5辆早餐车被暂扣。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部门可对违规早餐车处以50至500元罚款,同时还将约谈违规早餐车所属企业,要求企业履行监管职责。

据了解,合肥城管部门对阳光早餐车日常经营作出了明确要求。“首先是限定时段,经营时间为早晨5点到9点半,禁止超时经营。其次是限定地点,禁止擅自挪移或改变经营区域。”合肥市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规定,阳光早餐车也不得现场制售煎、炒、炸、烤等类型的食品,防止产生油烟污染环境。崔沙沙刘道宣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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