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违规名单将定期公布

新安晚报 2018-04-09 10:31 大字

三月下旬,合肥市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出台,其中对于违规补课的治理意见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新政实施半个月后,合肥市教育局在昨日公布了初次查处结果。违规补课现象是怎么被发现的?如何确保违规补课现象不会再次抬头?处罚决定又是依据什么做出的?昨日,记者就社会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合肥市教育局。

家长举报,教育局暗访确认

“此次公布的违规补课都是家长举报,教育部门暗访调查发现的,双管齐下。”合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自新政公布以后,教育部门陆续接到了不少投诉举报电话,基本上每一件都由学校所属县区教育局或者市教育局进行了调查暗访,多数投诉经调查后发现与投诉内容有出入,没有发现补课收费的现象。此次公布的三起违规补课现象都是经调查后证据确凿,由县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汇总,然后予以公示的。

以后还会定期公布违规名单

有人担心这次的查处行动只是一阵风,风头过后违规补课现象还会重燃。

对此,合肥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举报、暗访、查处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只要查实有违规补课、违反师德师风现象,会定期公布,从而对相关人员起到震慑作用,杜绝违规行为出现。直到监督工作变成常态化工作,就不再需要定期发布了。

违规处罚都依据《处理办法》

昨日被查处的四名教师,有的被降级,有的被警告,有的则被开除,处理结果有轻有重,这些都是依据什么来进行的?据了解,现在对教师违规行为的处罚都是依据《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违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规定,教师违反师德受到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奖评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所在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评奖评优。教师受到警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的学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受处分期间的学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间的学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张晓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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