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旅游消费提示发布

合肥晚报 2018-04-04 01:00 大字

[摘要]扫墓或旅行途中注意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市消保委发布清明旅游消费提示。市民在回家扫墓和旅行途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个人合法权益。

无论您是跟团还是自驾,一定要配上“火眼金睛”。无证无照、零团费、低价团谨慎选择,仔细阅读旅游合同,明确自身各项权益;“三无产品”切勿购买,一旦误购及时举报;无明码标价店,消费需谨慎,出现“天价”及时投诉。避免在路边小摊小贩处购买高价商品;购买大额商品时注意索票索证,防止发生纠纷;不要盲目听信商家推销,避免冲动消费。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向旅游(12301)、工商(12315)、食药(12331)、消保委等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市长热线(12345)咨询。

合肥市消保委同时倡议广大的消费者文明旅游、绿色出行,带走所有垃圾袋。

(金开林 陈静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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