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幼儿园会计两年挪用公款236万元 被判刑5年半

新安晚报 2018-03-30 11:54 大字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为归还透支的信用卡和进行炒现货交易,合肥市某幼儿园出纳会计利用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的职务便利,两年间挪用公款2359780元。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法院查明,童某1986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该幼儿园工作,1996年起一直担任幼儿园出纳会计,负责幼儿园现金收缴和现金记账工作。自2016年初起,童某利用经手收取幼儿保教费、伙食费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取现金不如数上交的方式,陆续截留公款累计达2359780元,后用于个人归还借款及进行营利活动。2017年8月,幼儿园在清理账目时发现问题,随后童某主动承认了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并归还挪用的公款3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童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主动向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投案,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以对其从轻轻处罚。已退还部分挪用公款36000元,可酌情从宽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郑青周倩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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