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现的积水点确保汛前消除隐患 合肥全面开展汛前各项排查

江淮晨报 2018-03-26 01:05 大字

[摘要]合肥全面开展汛前各项排查

晨报讯近日,合肥市防洪办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防洪汛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江淮晨报记者获悉,4月10日前,城市防洪各成员单位将完成各项汛前准备工作。同时,全面开展汛前各项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度汛隐患。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城市防洪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职责,在汛前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和完善工作。要备足物资设备,提前落实易涝点、下穿桥、高架桥、低洼处、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一桥一组、一处一岗”巡查值守人员和应急措施。

“要立足于最不利情况,作最不利打算,确保今年城市防洪万无一失。”按照此次《通知》,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检查整改全覆盖、无盲区,不留死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逐一销号。

一方面,要重点检查箱涵、管网、雨水井、明渠、出水口等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清淤养护队伍是否落实;检查箱涵、管网、河道等排水通道结构是否安全,是否满足汛期行洪需要;检查河道是否淤积、影响行洪的障碍物是否清除,巡堤查险、除险加固应急队伍、物料设备是否落实。检查排涝泵站电器设备、供电设施,确保汛期正常运行。

另一方面,要检查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危旧房)、低洼地段、农贸市场、地下设施以及往年易积水点排水设施是否完成,隐患整改是否到位;检查建筑工地和在建以及已建未移交道路、下穿桥等项目排水设施、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检查轨道交通建设工地、跨河施工、涉水施工等重大建设项目是否影响周边区域安全度汛。

《通知》明确,要开展易涝点整治“回头看”,特别是针对去年汛期新出现的积水点,如去年8月25日强降雨造成的经开区、滨湖新区、政务新区出现的积水现象,进一步查明原因,制定工程措施,列入建设计划,提前开工建设,确保汛前消除隐患。

对汛前不能完工的内涝整治项目,要按“一点一策”的要求落实防汛责任人、编制应急方案。同时,加快推进下穿桥、易涝点视频监控和积水监测项目建设进度。各成员单位要制定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通讯畅通。4月10日前,完成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晨报首席记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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