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月隆起的鼻子竟然塌了合肥一名女主播要回3.4万元手术费

安徽商报 2018-03-23 11:13 大字

[摘要]合肥一名女主播要回3.4万元手术费

涉事医院

方晴是合肥一家网络文化公司的女主播,入行没多久,她就想把直播中“不上镜”的鼻子做隆鼻手术。去年12月,方晴来到省城马鞍山路“合肥壹加壹美容医院”做了隆鼻手术,可不到一个月,隆起来的鼻子就塌了。想到花掉的三万多元手术费,方晴无法接受现实。日前,该整形机构与方晴签下调解协议,退还她3.4万元手术费用。

[经历]她的鼻尖塌了 鼻梁也变矮了

20岁的方晴是合肥人,打小时候开始,她就觉得鼻子长得不够好看,塌鼻梁一直是心头的“疙瘩”。2016年底,她在合肥一家网络文化公司担任女主播。进入这个“靠脸吃饭”的网红行业后,方晴觉得自己的颜值中唯独就是鼻子减了分。镜头面前,这一缺点甚至被放大。去年,方晴曾做过一次隆鼻手术,效果不理想。去年12月初,她找到了一家名叫“合肥壹加壹美容医院”的整形机构,花了近3.4万元,做了第二次隆鼻手术。方晴介绍说,自己这次做的是假体垫鼻子,软骨垫鼻尖,鼻中隔骨做鼻延长。

“垫鼻尖的软骨,是从我的一只耳朵上抽取的。”方晴告诉记者,手术结束已经三个多月了,她一侧的耳朵上,仍能清楚地看到抽取软骨后所留下来的疤痕。“这根从耳朵上抽取的耳软骨,如今早已在鼻内起不到隆起的作用,鼻子重回术前状态。”

“手术刚做完时,鼻子的塑型效果的确挺好的,手术结束不到一个月,我发现隆起来的鼻子开始塌下去了。”方晴说,后来她拿手机一照,感觉很明显,鼻尖塌掉了,鼻尖也变圆了,鼻梁的高度也下降了。

[维权]认为手术失败 多次讨要说法

除了隆起的鼻子走样,方晴术后感到鼻腔内也有诸多不适。“鼻子里分泌物变得比以前多,呼吸不顺畅,有时候拿棉棒掏一掏,还有血迹。”方晴觉得,自己花三万多元隆鼻,这种情况让她很难接受,“一些相熟的朋友说我这次整容失败了,我心里面也这么认为。”方晴称,她日前多次去“合肥壹加壹美容医院”讨说法,院方的回复令她无法满意。“院方当时给我出具了一份‘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上面写着‘建议用肋软骨做鼻延长,顾客拒绝。\’”方晴说,她当时的确看到了这份知情同意书,并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院方这么建议我,是因为肋软骨偏硬,不容易被人体后期吸收。我当时担心费用,最终选择相对容易被人体吸收的单侧耳软骨作为鼻内的假体。”方晴说,“院方多次强调,他们给我做完隆鼻手术后的即刻效果是成功的,后期出现的问题,是因为我自己术后护理不当造成的,如经常熬夜、抽烟、喝酒等。”

[进展]建议再次手术 女主播不同意

尽管涉事医院工作人员术后告知过她医嘱,方晴却认为选择在该院隆鼻不图“即刻”,只图长久,“术后不到一个月鼻子就塌了,这样的手术显然算不上成功。”10天前,该院建议方晴再取身上的肋软骨,来重新垫鼻尖,只收成本价。方晴拒绝,她只想拿回手术费用。对于这样的诉求,该院当时未给答复。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记者帮方晴咨询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承龙。孙承龙称,方晴和整形机构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在手术开始前,整形机构如果没有将手术潜在的风险明确告知或不完全告知方晴,就构成了侵权。孙承龙建议方晴,如果手术给前来整形的她造成了重大伤害,方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月19日,记者联系方晴得知,这起困扰她三个多月的医疗美容纠纷有了令她满意的结果。几天前,该院与她签下调解协议,并退还她3.4万元手术费用。 19日,该院一名黄姓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当事双方已就这起医疗美容纠纷调解处理完毕。

[提醒]如果构成损害 可以申请鉴定

这起医疗美容纠纷几经周折,终于顺利解决,孙承龙借此提醒爱美女性,如果构成了医疗事故,或者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话,消费者可以去申请医疗鉴定,向涉事整形机构索赔。

孙承龙还说,在整容过程中,诱惑和风险并存,这也需要消费者在决定整容前,最好先对整容手术的方式、方法,以及可能导致的意外后果等方面,都需要在事先尽可能做到全面了解,从而规避掉其中的风险。 记者吴洋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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