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管链确保项目实施
本报讯 要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规范有序和运行平稳高效,必须有可靠的规章制度和程序作为保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在强化标前、标中监管基础上,着力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形成完整监管链。
加强标后监管是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一大特色。近年来,市公管局会同市纪委、监察、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对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采购定点单位等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开展标后日常巡查,规范了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履约行为。2017年,市公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城乡建委、林园局对2015年以来各县(市)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中的46个安置房项目和园林绿化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对履约情况较差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会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信用评价和联动惩戒。
巡查的同时,市公管局还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企业履约行为管理。2017年以来,共约谈项目100余个,经约谈后大部分企业和供应商能按承诺完成任务,对14家不能履行合同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外公开。
加强监管还须制度保障。近年来,市公管局相继出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管理办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实施细则》、《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约谈暂行规定》等文件,明确标后履约管理各方主体职责。修订《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不履约中标企业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其他相关制度及招标文件中也约定了不履约责任追究相关办法,用制度作保障,解决“一招了之”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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