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检察官送他回家

合肥晚报 2018-03-19 01:48 大字

今年春节前,包河区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办理了一起盗窃案,该案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专程将这个失足孩子送上回家的路途。

今年十六岁的谢某某,去年暑假期间因与父亲吵了一架,便赌气和朋友一起从外地来合肥打工。然而一时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带来的钱很快便用得差不多了,最后连回家的车费都没了着落。无奈之下,谢某某在某公司的电子阅览室里偷了一部手机,交给老乡变卖,准备作为回家的路费。可是老乡并未将变卖的钱给他,谢某某却因这次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谢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痛悔不已。

法院审理该案时,考虑到谢某某是未成年人,且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比较好等,法院当庭宣判免予刑事处罚,单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因谢某某父母以路途遥远,家里贫穷,管不住孩子等理由不能来合肥接谢某某回家时,包河区院未检科的检察官与公安人员一道将谢某某送到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委托该中心将谢某某护送返回原籍。同时,检察官还不停地叮嘱谢某某,要按时回家,不要再与父亲赌气了,好好学习,争取两年后考上大学。 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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