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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便利店可设置回收点优惠政策也应跟上 多名人大代表关注“垃圾分类”话题,建议纳入问政考核

江淮晨报 2018-01-27 05:34 大字

[摘要]多名人大代表关注“垃圾分类”话题,建议纳入问政考核

按垃圾桶上的分类建议,将垃圾对应着投了进去,但到了回收处理环节,又都是一烧了之、一埋了之……

“就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迫在眉睫。”省“两会”期间,多名省人大代表呼吁做好“垃圾分类”,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并就垃圾分类提出对策。

建议尽快立法惩处污染环境行为

“我查过数据,到2030年,合肥日产生活垃圾量将突破5000吨。”省人大代表、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主任王秀丽认为,制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迫在眉睫。

“生活垃圾可以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可以综合回收利用,餐厨垃圾经过生物技术处理可以堆肥。”王秀丽说。

“垃圾分类包括居民前端分类、收集运输和后处理等环节,是一个涉及面广,实施难度较大的复杂问题。”王秀丽认为,垃圾分类回收最大的难点不在处理技术环节,而在于公民的自觉性、依从性和部门的执行力、合作度。“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的城市率先开展,逐步向全省推广。”

王秀丽建议,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科学、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可行的实施细则。制定一套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为原则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各司其职,奖罚分明。“建议开发研究科学高效的垃圾分类回收方法,并用立法的程序来限制甚至惩处那些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垃圾分类可纳入问政考核

生活在黄山,从事环境科学专业,省人大代表、黄山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钱丽萍告诉记者,这一次来合肥参加省两会,带来的几份建议都是围绕环保话题。

“垃圾围城是城市周边的常见现象,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呼吁了很多年,但垃圾的有效处置一直停滞不前。”钱丽萍说,2017年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对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试点市等明确要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不过,在省内多个城市,收运体系不够完善依然是个现实问题。“居民将垃圾分类了,垃圾也进入了回收体系,但最终还是一烧了之或一埋了之。”

钱丽萍认为,问题出在终端处理设施和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建设滞后上。

“应该尽快制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各地可以进一步细化分类类别、管理细则、考核标准,积极传导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清晰信号。”钱丽萍说,垃圾分类处置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产生的垃圾种类、数量都有一定的差异,特别是易腐类的危险废物,要本着资源化、无害化的终极目标,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一个地级市至少应该有一个这样的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确保在终端能得到分类处理。”

“目前安徽省大部分城市的垃圾分类系统还没有这种运转,垃圾填埋、焚烧设施需要升级改造,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还没有有效处置,易腐性危险废物布点较少,垃圾分类后的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短板极为明显。”钱丽萍建议,加大投资建设,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运行的成果、效果也要纳入问政考核,有奖惩措施,确保能正常运行。”

小区、便利店可设置废弃物回收点

“居委会、社区每年给每户居民发送垃圾分类宣传材料,指出哪些是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基本的分类类别,以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省人大代表、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盖莉萍告诉记者,应该将垃圾分类的知识传递给市民。“可以设计让居民觉得便捷的分类垃圾筒,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引导居民将垃圾分类摆放,要让大家把垃圾分类作为一种生活习惯。”

盖莉萍认为,垃圾分类的知识应该从娃娃抓起,在幼儿园和中小学定期宣传。“可以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

“小区设立有害垃圾回收站、电子产品废弃物回收点,在便利店也可以设置回收点。”盖莉萍建议,出台有利于垃圾回收利用行业的优惠政策,正面引导并鼓励有效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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