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与书为伴 乐此不疲 □特约撰稿 李卓奇

淮河晨刊 2018-01-22 17:47 大字

从小学二三年级开始,就经常有同学找到家里来,要我还借他们的书。那些书不是转借给别的同学要不回来了,就是被别的同学弄坏了,还不了就赔钱是常有的事。父母很少因此责怪我,只是要我借了看完立即去还,转借同学要记着,不要忘了,记不得或弄坏了就一定要赔。

那时多数家庭经济上都很紧,根本没有余钱给孩子买课本以外的书。班上有个姓曾的女同学,母亲就在我上学的凤阳路第三小学斜对面的火车站新华书店工作。她母亲给她或买或借一些连环画小书和大书,每见到她都倍感亲切可爱,现在想来可能是能从那找到书读的原因。有一段时间,每天我都在交通路和国强路拐角的粮站北面的小路等她一起上学,放学总是磨磨唧唧地看着她背上书包,凑上去跟她一起走。她在回家时,会去她母亲的新华书店逗留一下。那时的火车站新华书店不大,只有两三节柜台,就她母亲一个营业员,要方便一下或出去有点事,就只能找旁边岗亭的警察,或是在旁边的邻居老大爷或老奶奶看一下门。我们有时去就是帮助看门,她妈妈就可以出去一下。在我的眼里,那秫秸抹上泥,刷上石灰,屋顶半截草半截瓦的房子,就像神圣的殿堂。她母亲允许我们翻看摆在柜台上的新书,让我们看书不要折和弄脏。我记得在那找到许多新书看,例如:看过大开本的有关治安处罚的连环画册,还有几本像黄宗英的《小丫扛大旗》、《雏燕高飞》等那样的大书。当然,她家里的书,也是我觊觎和惦记的,总会在陪她回家做完作业后,借上一两本回去看,第二天再还给她,没多久就把她家的书借着看完了。

为了能找到书读,除了找同学借,我还到租书的店里去租。记得第一本租的大书是《烈火金钢》,一角钱租五天。后来,陆陆续续把大部分钱都花在了租书上,学校附近租书店里自己感兴趣的书几乎看了个遍。

最让我难忘的是1965年6月我11岁生日快到时,在合肥工作的舅舅要来看我母亲,写信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生日礼物。我告诉他:“书”。他来时送我一本当月刚刚出版发行,蚌埠还没有的金敬迈写的《欧阳海之歌》,并在扉页上题词:“要成为英雄,而不自觉为英雄”,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真正理解它的含义。

1977年恢复高考复习的时候,父亲为能帮我买一套自学丛书,整整排了一夜的队,让我非常的感动。这套自学丛书至今还在书架上,那里装满了情感的记忆。上大学的时候,想读的书更多。安徽大学蚌埠师专学校刚筹建时,能找到的大学图书很少,我就到市里的大学,或一些老大学生家里借,到古旧书店和旧书摊上淘。到安徽大学和安徽教育学院读本科和进修,我去学校图书馆次数多了,以至于和图书馆的管理员都很熟悉,让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再难借的书也给我留着。到合肥上学不久,由于周日总是早早去省图书馆阅览室找书读,一读就是从早到晚,那儿的管理员后来每到周日,总给留好位置,提供茶水。当师范教师以后,同样与图书馆阅览室的老师们建立了非常好的关系。

退休以后,更是每天不忘读书,手头一本书已经成为习惯,想来这一切的一切皆因为找书读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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