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多所中小学生信息被出售 3名犯罪嫌疑人受审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2017年上半年,合肥滨湖寿春中学、38中、45中、42中、50中、红星路小学、南门小学、六安路小学等多所中小学的学生个人信息,被人非法获得后被以出售和交换的方式向他人提供。1月16日,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梁某某与丈夫付某共同经营安徽某强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短信群发业务。2017年1月,梁某某从他人处购买2万余条包含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家长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备在经营短信业务过程中提供给客户使用。
同年4月,经营合肥某新学堂的冯某通过电话联系梁某某,洽谈短信群发业务时得知,梁某某处有2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遂与梁某某商议后确定以人民币9000元的价格从梁某某处购买该信息,同时购买10万条短信群发业务。
同年4月17日,梁某某按照约定至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香港广场2楼某新学堂,以9000元的价格将上述2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冯某,相关信息包括滨湖寿春中学、38中、45中、42中、50中、红星路小学、南门小学、六安路小学等多所合肥市中小学的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家长联系方式等内容。
冯某和黄某某系培训机构的旧同事,2017年4月,冯某至合肥某新学堂从事学生培训工作,黄某某至某某思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工作,两人为了各自培训学校的宣传和生源,约定信息共享即互相间以非法交换的方式,将各自掌握的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分享给对方。冯某从梁某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将其中滨湖寿春中学、42中、50中、红星路小学、南门小学、六安路小学等学校的学生信息,共计15236条非法交换给黄某某,黄某某将其持有的从他人处获取的合肥市45中、48中的学生信息,共计3836条非法交换给冯某,各自将信息用于培训宣传,扩大生源使用。
2017年5月11日,公安民警在合肥市庐阳区桐城路合作经济广场5楼某某思教育培训机构走访时,发现黄某某电脑内有数万条公民个人信息,遂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黄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将从他人处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交换给冯某的事实;2017年5月12日,冯某至公安机关自动投案;2017年5月27日,梁某某至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梁某某、冯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向他人出售或者以交换的方式向他人提供,被告人黄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以交换的方式向他人提供,均属情节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当庭未宣判。
王鹏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王吉祥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王立彬)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我国将逐步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以更好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国土资...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