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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让条码支付告别“无证危险驾驶”

南国早报 2017-12-29 18:31 大字

在合肥瑶海区胜利智能农贸市场,市民在扫码支付。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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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日前发布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出于安全考虑,将对二维码、条形码等条码支付进行限额。限额后,我们还能愉快地扫码“买煎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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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分四个等级

话不多说,先看怎么限额。

这次新规按验证安全性高低分四级限额。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支付交易安全验证分为三类:静态的普通密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或一次性密码等;脸、指纹、声纹这些生物特征。

A级为动态条码并需要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及以上有效要素验证,A级不限额度;

B级为动态条码并需要两类及以上有效要素验证,可以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在内,单日限额不超过5000元;

C级为动态条码并是验证要素不到两类的,单日限额不超过1000元;

D级是指用静态条码的,单日不能超过500元。

注意,这个分级不是以资产划分的,是以安全验证等级划分的。其实,根据市场数据,500元的限额已经足够大多数人日常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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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影响不大

但如果有人说,我下馆子吃大餐要600块,D级额度不够怎么办?不急,只要让商户扫你手机上的动态付款码就可以,这个最高可以不限额度,而且更安全。

这样看,限额对我们生活影响也不大。可既然没啥影响,为什么还要出这个规定呢?

央行说,新规主要还是从条码支付的小额、便民市场定位出发,防范各种风险。

换句话说,现在的二维码支付,尤其是静态条码,没那么安全。

猎豹移动安全专家李铁军举例说,条码可能被“调包”,曾有人把共享单车上的二维码换掉,把押金转到不法分子账户;条码也会被嵌入木马,扫描后自己的账户可能被他人盗刷;条码也会伪装在假的违章停车罚单上,欺骗人们“交罚款”等。

这些还只是用户使用层面的风险,这几年条码支付发展很快,市场上也有一些行业发展的不规范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有些支付机构不当交叉补贴、不计成本倾销,甚至滥用关联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造成无序发展和不公平;也有机构违规发展商户,套现、外包管理不到位,跨行交易不经过央行跨行清算系统或清算机构等,影响了支付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怎么办?

支付新规要求,做支付的机构必须要有牌照:“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业务许可,并按相应管理办法规范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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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防范风险

“条码支付从此告别‘无证驾驶\’和‘危险驾驶\’。”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这样评价。

大家可以放心的是,现在有支付牌照的企业不少,支付宝、微信支付背后都有牌照。

另外,这次新规也对小微商户有规定,收单机构要审核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辅助证明材料;一个身份证在同一家机构办的小微商户账号每天收款额度不超过1000元、每月不超过1万元。

这主要是为了排除风险商户,不让一些人通过条码支付业务,隐藏木马病毒、进行洗钱、欺诈、套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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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支付有门槛

除了限额外,央行还在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上设置了门槛。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

具体来说,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付款服务时,应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网络支付业务许可和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是央行下发支付业务许可证时给出的业务范围中的两类,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背后的财付通都拥有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的业务许可。

目前,央行已经明确一段时间内不再新发第三方支付牌照,不少觊觎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们,只能选择花大价钱收购现有支付机构,而业务范围有互联网支付的支付公司成为香饽饽。

“市场上卖得出价格的都是业务范围有互联网支付的牌照,如果牌照涵盖收单等其他业务或者本身业务基础好,价格会更贵,叫价都要5亿元起,但是相比收紧牌照前,已经翻了很多倍。”一位第三方支付业内人士表示。

同时,央行重申了条码支付的清算管理要求。

其中,针对部分支付机构与多家银行或支付机构直连进行商户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直连的现象,明确要求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

而按照央行此前下发的通知,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不得“烧钱”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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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及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要求是否会制约支付创新发展时,央行在答记者问中强调,不能单纯追求无底线的创新,更不能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

在央行看来,部分市场机构在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时,在定价和市场推广策略中采取倾销、交叉补贴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滥用本机构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支付服务竞争,导致支付行业无序发展和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便捷的使用方式、良好的用户体验是支付创新的生命力,但不能单纯追求无底线的创新;稳定、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是支付业务长远发展的保障,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市场份额,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央行称。

2011年,央行同意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限定场景内试点开展条码支付业务。不过,2014年,在未建立有效安全措施、统一的业务规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背景下,部分支付机构采取持续补贴的方式广泛推广条码支付业务,央行对其采取了暂停线下条码支付业务的监管措施。

虽然在2014年3月被暂时叫停,但以支付宝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对二维码支付进行改良后,几乎一刻不停地在积极培养消费者的使用习惯,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在监管部门默认开展的情况下,通过补贴等接地气的活动,支付宝和微信已经攻占了移动支付市场的绝大部分江山。

随后,传统机构跟进,中国银联联合商业银行2016年12月推出了基于银行账户、遵循现有银行卡支付四方模式的二维码支付,并推出了自己的“二维码支付标准”。

如此看来,旨在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条码支付新规,对用户、对合规机构来说,都是好事,市场会更加规范。

综合新华社、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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