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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跑网约车最高将罚3万元 合肥拟出台新版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市场星报 2017-12-27 01:04 大字

日前,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热心市民可于2018年1月25日前,登录“合肥政府法制网—地方立法—立法征求意见”专栏,就《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

驾驶员必须落户合肥,不超过60岁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有3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网约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以上平台

网约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以上网约车服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所有人为自然人的,其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按照规定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网约车接单没来,属于拒载行为

根据草案,这些行为视为拒载: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服务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因乘客不同意议价而拒载的;在经营服务期间挑拣乘客的;巡游车开启空车待租标志后,遇乘客示意停车而拒载,或者在停靠站点、路边候客而拒载的;网约车接受订单或巡游车通过电召服务接受订单后未履约的;未按照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以及其他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的行为。

碰到带宠物或不守时的乘客,可以拒载

草案规定,乘客应当文明乘车,并遵守下列规定:不得损坏车内设施设备,乘客污损车内设施的,应当赔偿;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不在车内进行违法活动;按照规定计价标准支付乘车费用;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应当有人员陪同或者监护;遵守网约或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等。

乘客违反前款规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终止服务前的运费,乘客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支付。

乘客要求驶往边远、偏僻地区的,驾驶员有权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治安报警点办理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送服务。

约的宝马来的丰田,可以不付钱

如有:不按照规定计价标准收费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因驾驶员或者车辆原因,无法完成运营服务的;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驾驶员在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终止服务的;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合乘的;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线上车辆、驾驶员与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等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

无证跑网约车最高将罚3万元

草案规定,未取得巡游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就巡游车经营者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或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非巡游车喷涂巡游车专用车身颜色、安装顶灯和计价器等巡游车专用运营标识、设施的,草案也分别设定了处罚标准。

网约车线下线上不符,平台将被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如有: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的;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等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车司机在机场、车站揽客最高罚500元

草案针对巡游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出现的相关违规问题,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标准。例如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在机场、车站、码头、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非指定区域揽客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执行运营交接班制度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百元罚款。

网约车司机报复差评,将面临罚款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如有: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等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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